Monday, November 22, 2004

29

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是過著所謂不祥的第29年。
之前,由於MSN的基本資料會顯示自己的年紀,不知是怎麼算的,上面顯示28,而我也沒「謊報」出生日期,雖然想了一下覺得怪怪的,但心裡想大概就是差別在出生的第一年算0歲還是1歲而已,於是我都以為我過著是第28年。
但其實我過著是第29年,再過幾天,我就30歲了。雖然我並非女人,

但不知道為什麼這30歲對我來說意義重大。


3 comments:

Liam Whitman said...

還有....七天....

Anonymous said...

禮拜一嗎?
或許可以來個小型的慶生會,
雖然好像一般人往往過了一個年紀之後,就沒有慶生,
不過我們應該多挖掘些玩樂的理由,
生活才會更美好.

國琛

Liam Whitman said...

啊??
「琛哥」大駕光臨,實在感激。

大家藉機會聚在一起鬧鬧真是不錯,不過我們可以選
吉宴的生日? :P 鬧他比較好玩。

生日可是母親的苦難週年紀念日,我個人是覺得不應大肆慶祝, ;)
不過真是謝謝國琛啦?